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下发了《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告》《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广泛动员有条件、有基础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着重做好重点对象的发动工作,并做好申报材料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符合申报要求。
2.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4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5.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及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和《js4399金沙线人文社科项目政审意见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1份)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翟欣老师处。其中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先以申报学院(部门)单位名称命名建立一个一级文件夹,内含申报信息汇总表(以申报学院(部门)单位命名)和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二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中,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修改说明、论文等级证明材料扫描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扫描件、答辩决议书扫描件等所有申报材料。
6.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2::00,逾期不在受理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工作,按各学科下发的申报通知执行。尚未下发相关通知的学科,申请人可将申报意向提前告知科研处,提前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待上级部门发文通知后,具体要求将结合我校实际另行通知。
科研处联系人:翟欣、张萍
联系电话:8330424
咨询QQ群:136167313
附件:申报相关文件材料
科研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