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一)选题名称。重大课题的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及最终研究成果的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
(二)研究期限。重大课题研究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资助额度。重大课题12—20万元/项,立项时拨付8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优秀12万元、良好8万元、合格4万元。
(四)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和正文字数。重大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其他,完成《公告》中第六条第(一)款的全部研究任务即可。
二、申报资格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③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④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6人,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⑤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申请,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结项规定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公告》中第五条所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重大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责任单位应当负责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
四、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本年度重大课题申报要按照《公告》中第六条所列的要求进行严格限定。请拟申报者认真研读,结合自身资格条件开展申报。
五、申报要求
本年度重大课题实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
1、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
2、与线上申报一致的《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6份,《申请书》《活页》请采用“1夹6”方式叠放;
3、《js4399金沙线人文社科项目政审意见表(2022年最新版)》(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以“单位+省重大课题申报材料”(js4399金沙线省重大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建立一级文件夹;内含《汇总表》1份和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二级文件夹若干个,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书》和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如:XXX活页)命名的《活页》各1份。
(三)《申请书》《活页》请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申报材料(表格除外)一律采用Word版文件格式,请各申报学院(部门)统一压缩后发送科研处翟欣老师在线办公。
(四)本年度省课题的申报材料(含《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汇总表》《数据代码表》)详见附件。
六、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1: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七、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科研处联系人:翟欣、张萍
联系电话:8330424
咨询QQ群:136167313
附件: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