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2020-2021 学年度第 2 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1. 教学起止周为 01-20 周,考试周为19-20周,实践周由学院自行安排;
2. 根据学校实际,学校调整了作息时间,新的作息时间见附件。
二、基本原则
1.所有受聘教学系列职称的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学院院长等根据国家教育部”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对于工作任务重的教学院可以根据需要安排1至2名教师辅教。此项工作由教师聘用所在学院安排。
2.对于重要课程、核心课程,教学院要优先安排优秀教师授课。
3.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为C等的教师,请根据《js4399金沙线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贵工程院政发〔2015〕59号)》严格管理,需配备指导教师的应及时安排,确需停课的停课。
4.对于上课不认真,教学能力一般,学生反映比较强烈的教师,建议暂时不排课,安排外出进修学习或跟班辅教至少半年。
5.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同为授课任务安排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学任务具有最终决定权利,各学院授课任务必须由院长或书记审核、签字确认后才能报教务处。
6.各开课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课程开设(包括课程名称、学时、编码等)。如需调整培养方案课程,需按照相关规定审批后方可调整。
7.排课原则:理论课程(特别是专业理论课)原则上排在上午;星期一下午为各学院政治学习时间不排课;星期五下午为学生课外活动时间不排课;下午第7、8节课尽量不要排课,有特殊需求的学院可以安排;晚上为学生晚自习时间,原则上不能排课。
8.各学院各专业的排课务必在12月30日之前排定,排定后学校将不再对课程安排进行调整。
9.各专业排课工作严格按照“学生中心”原则。
三、工作进程及要求
日期 |
工作 进程 |
主要工作 |
工作要求 |
第14周(11月30日-12月6日) |
教学计划录入阶段 |
完成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录入工作。确保各专业教学计划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
①有教学计划需变更的学院请于12月4日前将计划变更手续交教务处王旭老师(西区综合楼608)。并在教务系统中修改开课学期。 ②学院排课工作人员录入教学计划时务必要注意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考核方式、开课学院、开课起止周等选项。 ③2020-2021-2学期的所有教学计划都必须在本次排课工作中进行落实,后续将不再开放系统。 ④公共课程排课工作在本周内完成(公共体育、公共外语、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等)
此项工作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 |
第15周 12月7-13日 |
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 |
完成2020-2021-2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任务落实工作。 |
①本科课程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讲授。 ②优先安排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③具有教师资格并在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所排课程原则上周课时不得多于6节。 |
第16周 12月14日-20日 |
专业课排课阶段 |
完成专业课的排课工作。 |
①学院排课时请综合考虑各年级周课时安排,合理安排各年级周课表。 ②排课时务必要考虑教室容纳量。 ③请学院综合考虑学生、教师、教室等因素合理安排课程。 ④各教学院排课时不得改动和占用公共课上课时间及地点。
各学院在排课结束后打印教学计划执行报表存档备查。 |
第17周 12月21-27日 |
课表检查 |
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仔细检查课程安排情况。 |
2020-2021-2学期课表排定后将不在放开,请各学院务必在本周内完成课表检查工作。 |
第18、19周 12月28日-1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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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8周(12月28日-1月1日)完成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前期安排工作 |
相关工作待选课通知 |
2.第19周启动选课工作 |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学校部署,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
2. 按照教学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学计划,同一个班的连续课程不能跨楼安排,同一教师的连续课程尽量不要跨校区安排。
3.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提交以后,不得改动,请各教学院(部)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 只作登录分数用的课程请在其它课程安排完毕后再进行任务的安排。
特此通知。
js4399金沙线教务处
2020 年 12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