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四年制本科2012级1班潘娅同学,在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起未经请假离校已超过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经研究,对你作退学处理,请于
2015年
3月
28日前
办理相关手续。对此处理若有异议请在
2015年
3月
28日前
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四年制本科(专升本)2012级冯光兴同学,在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起未经请假离校已超过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经研究,对你作退学处理,请于
2015年
3月
28日前
办理相关手续。对此处理若有异议也请在
2015年
3月
28日前
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三年制专科2014级1班胡昌蓉同学,在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经研究,对你作自动退学处理,请于
2015年
3月
28日前
办理相关手续。对此处理若有异议也请在
2015年
3月
28日前
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js4399金沙线教务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