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光义作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矿业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四年制本科2014级刘光义同学:
你在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未请假离校已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对你作退学处理,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对此处理若有异议也请在2017年4月20日前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js4399金沙线教务处
2017年4月12日
上一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采购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朱金作退学处理的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