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丽丽作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四年制本科2015级王丽丽同学:
你在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从5月31日起未经请假离校至今未归。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处理”,经研究,对你作退学处理,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对此处理若有异议也请在2017年7月21日前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js4399金沙线教务处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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