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信息核准和家长信息补录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为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2020级入学新生(2020级预科生除外)及其他年级尚未参加父母信息采集的学生(2019年3月采集过一次)。
二、采集内容
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采集方法
学生登录新教务系统申请修改个人信息,在“家庭成员”一栏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详见《附件1 学生完善个人信息流程》。
四、采集时间:2021年3月5日前完成。
五、采集要求
1. 学生须如实填写真实信息,如信息不实,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2.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及时向学生传送有关文件精神,压实责任,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生完善个人信息流程
附件2:《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教 务 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