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推进教师教学持续改进,依据《js4399金沙线学生评教管理办法》(贵工程院教〔2020〕22 号)文件,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人员
全体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教时间
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0日23点。
四、评教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登录地址:
http://192.168.100.34/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
第二步:模块选择
选择“教学评价”模块,并点击“学生评价”。

第三步:完成评教
选择状态为“未评”课程进行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

五、评教工作要求
1.学评教是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组织全体学生参与评教工作,对教师的课程教学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2.学生只有完成对所学全部课程网上评教后,方能进行下学期网上选课操作和查询成绩。
六、其他
学生评教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教系统若出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331580 )。
附件:js4399金沙线学生评教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