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工程院教〔2015〕15号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我处拟对学校2014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5日前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经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所有结题项目必须完成预期成果目标,2015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必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结题工作。
3.重点项目必须经答辩合格后方可通过结题验收。答辩在6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时项目指导教师、项目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每个项目答辩PPT汇报不超过15分钟,评审专家针对项目提问及项目负责人回答环节(10-15分钟)。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材料并做好准备工作。未尽事宜,联系实践教学科李文彬老师(电话:13985877927,短号:697927)。
特此通知。
js4399金沙线教务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