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工程院教〔2015〕26号
各教学院(部):
为确保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期初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报到注册时间:8月29-30日在校生报到注册
上课时间:8月31日在校生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1.请教学院(部)及时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教学监督检查,确保教学正常运行。
2.请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表上课,规范执教。
三、主要工作安排(见下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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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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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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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7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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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核对本学期课程安排,对有错、漏、重的情况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调整,确保正常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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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7日
下午5:00后任何单位不得调整课表,若有调整需经教务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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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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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教学院(部)在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本学期教师个人课表、记分册,及时发送给相关教师。
2.各教学院(部)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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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生课表以
8月
28日
9:00后打印、查询的为准。2015级新生课程打印、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2.班级课表不打印,由学生个人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3.教师记分册建议按“格式
12”
打印,若有特殊需要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格式;
4.打印发放的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若不按通知要求随意调整课表,或不及时通知学生查询课表,造成教学秩序混乱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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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8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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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学生统计及成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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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各学院在
8月
28日
前按统一格式(附表1)将2014-2015-2学期四科以上不及格学生名单及处理意见送教务处。
2.2014级学生按《js4399金沙线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 ,一学期所修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分总数低于 12学分(含12学分)的予以成绩警告。请各学院在补考后对学分总数仍低于 12学分(含12学分)的予以成绩警告,并报送受到成绩警告学生名单(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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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30日
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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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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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在学生证相应位置加盖注册章,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终端进行电子注册。
2.交流学习的学生,本学期应回校报到注册,请各学院注意作好安排。
3.对休学期满或留级,本学期应复学的学生,各学院要通知学生按时到校并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4. 对休学期满或留级,本学期应复学的学生,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5. 实习学生,本学期必须回校报到注册,请各学院作好安排。
6.针对本学期计划外出联合培养的学生,请相关学院明确指导教师,做好学业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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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30日
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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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到教务处教材库房领取学生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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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必须到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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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3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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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检查各类教室(包括实验室、琴房、画室等)设施,确保正常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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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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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制定计划,开展2016届毕业生实习实训校内试教试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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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后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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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未报到注册学生情况交教务科
陈群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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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管理规定,两周未报到注册学生将作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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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31日
至
9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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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补(缓)考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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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履行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补(缓)考。
2.2014级学生按《js4399金沙线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重修;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不组织补考,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对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应跟班重修,对专业选修课程可重修,也可改选其他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再选或另选,不安排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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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4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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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将补(缓)考日程报(附表3)送教务科
王旭
老师。第二周安排公共课程,第三周安排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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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不得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2.公共补考日程请在预备周内报送。
3.补考所需教室按上学期期末考试分配的教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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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7日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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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组织完成补(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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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通知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补(缓)考,无证不准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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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23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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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补(缓)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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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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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息时间
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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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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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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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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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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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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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师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杜绝各类教学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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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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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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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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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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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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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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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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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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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间 休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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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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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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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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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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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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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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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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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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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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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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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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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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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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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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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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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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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科以上不及格学生名单
2.受到成绩警告学生名单
3.课程补(缓)考日程安排表
js4399金沙线教务处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