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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第2学期重(补)修工作方案
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贵工程院政发〔2016〕27 号)对课程重(补)修的要求,结合学校重(补)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补)修课程申请条件
1.本学期开设了相应重(补)修课程。
2.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取得学分但成绩不满意的课程,可申请重修1次,课程成绩取两次考核成绩中的高分记载入档。但重修课程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必修课程补考或者重修不合格者,专业选修课考试或重修不合格者。
4.因转专业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补修课程者。
5.本学期补考课程,非毕业班不再设置重修。
二、重修方式
(一)组班重修
一学期内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学生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上,原则上由开课学院单独开设重修班,重修班教学学时不得低于原课程教学计划规定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
(二)跟班重修
一学期内申请重修学生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学生可随本专业或其它专业开设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相当)的低年级进行跟班重修。
三、重(补)修课程教学管理
(一)重修课程任务管理
学生课程重修申请实行网上审批。由开课学院统一负责审批、登记,并通知任课教师,以避免忽略对这些学生的日常及考试管理。
各学院根据学生重(补)修需要,3月2日前在教务系统中设置重(补)修课程。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学生重修申请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10日。
逾期不再开放重(补)修课程报名。请各学院务必及时将开设的重修课程通知到各班同学。
重(补)修报名审批在教务系统进行,具体流程为:
学生申请→开课学院审批→计财缴费→教务处审核→开课学院通知授课老师。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
四、重修课程交费
补修课程不用交纳费用。报名重修的同学须在3月15日前完成重修费的交纳,逾期将清理重修报名信息,本学期不再允许参加相关课程重修。
五、重(补)修名单发布
重修交费时间截止后,教务处将于第3周内发布本学期重修学生名单。各学院须将重修学生名单通知到涉及到的教师和班级,同时通知教师更新点名册。
六、重(补)修课程学习
学生报名并成功交费后,跟班重(补)修同学必须在第2周内主动联系任课教师。组班重修同各学院确定上课时间和周次,将重修课表提交教务处备案。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重(补)修的同学,请根据《js4399金沙线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试行)(贵工程院政发〔2018〕16 号)相关规定办理免听手续。办理免听手续的同学需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实践任务和平时测验,方可以参加期末考试。同时,任课教师需加强对重修学生的指导,每周给学生下达学习任务,安排一定量的辅导答疑,并定期检查学习效果,对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三分之一的学生,老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鼓励老师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指导。
八、重(补)修课程考核
重(补)修课程为考试科目的,须按正考标准出题和组织考试。其中,跟班重(补)修课程与所跟班级同卷同考,组班重修课程试卷须达到课程大纲要求,期末统一组织考试。重(补)修课程为考查科目的,由任课教师根据大纲要求进行考核,相关考核资料保留备查。
未办理免听手续,缺课超过课程要求总学时三分之一的,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贵工程院政发〔2016〕27 号)规定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课程重(补)修成绩以0分计。
九、其他
1.因专业停招或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等原因不再开设的课程,请各学院根据课程实际,及早为学生开设相关课程重修,避免累积到最后一学期,影响毕业审核等工作。
2.为毕业班同学开设的重修课程请各学院务必在第10周前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1.教学院重修课程管理操作流程
2.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流程
3.重(补)修课程在线免听申请审核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2年3月1日